凡居住在长治市辖区内,具有常住户口(不论城乡);或虽无常住户口但在本省辖区内已购买住户;或虽未购买住房,但随子女常住本省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领取
本地户籍老年人
1.老年人身份证
2.本人户口簿
3.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
外地户籍老年人
1.老年人身份证
2.本人户口簿
3.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
4.暂住证(若无暂住证可提供子女单位或社居委出具证明)
温馨提示
1.凡符合申办条件的老年人,可由本人(或委托人)办理
2.60-69周岁老年人优待证封面、封底为黑绿色。
3.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封面、封底为红色。
4.优待证为长期有效证件,如有遗失或残损无法使用者,可按前述办法申请办理。
凡符合申办条件的老年人,可由本人(或委托人)持老年人身份证,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等材料,向所在社区居委、村委、街道、乡镇申请,报市、省审核,加盖钢印后予以发放。
长治市民政局
地址:长治市城区东大街
长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:0355-2024600 2031799
办理时限
当场办理
办理费用
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