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.5%,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0.5%缴纳失业保险费,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
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,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
单位代缴
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,非个人缴费。
按月缴交,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缴费地址
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
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城北街9号
电话:2031900
山西省长治市郊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
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长邯路2号
电话:2189182
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
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迎宾西街62号
电话:8089209